2023年云南开放大学第二批招聘30人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3-07-31 17:01:02

2023年云南开放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开放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云南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人才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开放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开放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因师德失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2023年云南开放大学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开放大学官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云南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完整的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职称证书及其他成果的证明材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电子文档(要求图像清晰、工整,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连同个人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ynouhr@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代码”,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本次招聘岗位在人数招满之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云南开放大学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博士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所有面试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开放大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在考察环节,学校组织考察对象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察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应聘人员,该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
 
(三)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开放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云南开放大学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应聘人员,该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开放大学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ou.edu.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见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公示期间有放弃的拟聘人员,该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报考博士高层次人才岗位,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按程序确定人才层次后享受相应待遇。
 
八、招聘纪律
 
云南开放大学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o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开放大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8);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附件3)。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云南开放大学人事处 0871-65194034
 
(二)监督电话:云南开放大学纪检处 0871-65166090
 
附件1.云南开放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 云南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3-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8).pdf
 
附件3-3: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开放大学
 
2023 年 7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