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省传染病专科医院 2023-07-27 13:26:51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省艾滋病关爱中心/省心理卫生中心,是云南省卫健委直属全额拨款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医院位于昆明市安宁市石安公路28公里处,占地面积260亩,业务用房11万平方米。目前,医院已成为了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昆明医科大学附属传染病医院,是国家卫健委和云南省艾滋病抗病毒临床治疗培训基地、云南省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基地、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举办2023年度科研助理岗政策宣讲及动员会的通知》,我院依据学科和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科研助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学生、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在以往事业单位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云南省安宁市石安公路28公里处云南省传染病医院培训综合楼2楼人事科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如下:

序号

招聘

岗位

人数

学历

学位

性别

年龄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科教科研助理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30周岁以下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合格者需现场填写《云南省传染病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报名表》;

2.省外应聘者如不能到场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请委托他人携带第1项所列材料到场审核。

(三)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统一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对参加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考核,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报考人员未达到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可等额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同者排名一致。

2.面试。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参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可等额进行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

4.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根据岗位报考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统一标准(试行)》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五)拟聘人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情况,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到上岗。录用人员纳入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医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体检不合格及在任何招聘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三)待遇:本科5000元/月(含五险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6000元/月(含五险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728013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