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招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4-09 11:22:15

  2021年04月09日讯:为满足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人。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天津市统计局二级巡视员陈海生任组长,成员由局人事教育处、局机关纪委有关人员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人组成。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二、单位简介

  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为天津市统计局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经费来源形式为“财政补助”。主要从事建立社情民意调查体系,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有关统计调查信息。

  三、招聘原则

  2021年招聘将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1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届毕业生(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6.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天津市统计局管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4月8日前,天津市统计局网站(http://stats.tj.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考试考核

  1.报名申请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报名工作,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严格按照考评中心要求报名、缴费。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对考生提出的政策咨询问题进行解答。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

  天津市考评中心负责笔试工作。网上资格审核合格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考评中心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2021年5月19日9:00开始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2021年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同时,在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河西区平江南道24号)院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成绩及相关信息。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6月9日至6月15日,进入面试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河西区平江南道24号)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

  综合资格复审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不足1:3,则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组织。考评中心负责印制并提供面试题本,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题本送还考评中心。

  面试考官共7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主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资格复审合格并完成网上缴纳面试费的考生于6月22日9:00时至6月25日16:00时从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6月26日,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河西区平江南道24号)二楼会议室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被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要求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自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统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另外:在体检、考察、公示、备案和办理聘用合同等环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总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拟聘人员需在要求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疫情和实际需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市统计局网站(http://stats.tj.gov.cn/)发布的消息。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政策咨询)电 话:022-58170776 联系人:李老师

  投诉(举报)   电 话:022-27313150联系人:张老师

  点击下载>>>

  2021年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

  天津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