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新华中学招聘行政人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4-09 11:24:22

  2021年04月09日讯: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新华中学,始建于1914年,初名天津私立圣功女学校,1973年定名为新华中学。学校为完全中学,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78年成为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其后学校跨越式发展,已成为天津市首批示范高中校,中华百年校、中国百强中学。现今,新华中学集团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师队伍建设蒸蒸日上,拥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国培专家、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天津市未来教育家奠基工程教师、天津市学科领航教师、市区级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百余人。

  百年新华,立德树人。新华中学正在打造“新华品牌学校”,秉承“办大气教育建精致校园”办学理念,强化“养正育才发展优长”特色,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打造“精通业务、教学严谨、热爱学生、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近年来,我校已处于天津领先、区域领军位置,机器人小组国际大赛披金戴银,艺术社团全国问鼎,学科竞赛数百余人市级翘楚,40余人入选天津市代表队,10余人全国夺魁,更有佼佼者国际奥赛折桂、高考居首金榜题名。今日新华已是天津基础教育的一张耀眼品牌。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1年拟招聘行政人员1名。详见附件1《2021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以及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在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六、招聘办法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本次考试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本单位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04月08日-04月18日)

  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xhzx.tj.edu.cn/)及天津市新华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发布考试通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须知、填表说明和考试大纲等。

  (三)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网上报名

  时间:04月19日9:00至04月23日16:00

  网址: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时间2021年04月19日9:00至04月25日16:00)

  报考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请通过报名网址缴纳笔试费用,准备参加笔试。

  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打印准考证(2021年05月19日9:00开始)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暂定2021年05月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3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06月08日,可通过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xhzx.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2021年06月09日至06月15日)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2)本科及以上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本单位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06月09日至06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xhzx.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天津市新华中学院内;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通过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费用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06月22日9:00至2021年06月25日16:00。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

  (2)面试时间:2021年06月26日至06月27日,具体安排详见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xhzx.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无资格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07月07日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xhzx.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我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将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九)其他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安排有所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xhzx.tj.edu.cn/)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22)23288278

  监督电话:(022)23285967—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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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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