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检察机关2025年招聘37名聘用制人员公告

来源: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官微 2025-11-25 11:33:29
  伊春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伊春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及所辖基层检察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1人、行政文员6人(职位表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4日至2007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4. 报考市检察院的考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基层检察院的考生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 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聘用制书记员需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
  6. 身体健康,无吸毒史;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 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 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6.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速录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笔试、线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关注“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长按招聘公告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一寸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和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须带有照片),限户籍所在地的岗位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出具的,本人须签承诺书,若通过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应于面试前将证明提供给报考单位),到拟应聘检察院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
  2. 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5年11月27日-11月28日工作时间到拟应聘检察院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见附件1)。
  3. 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各段经历的起止时间应衔接,不能间断。
  (3)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通知。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情况将在现场反馈。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职位的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该测试为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试题为语音试题,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测试两次,取最高成绩;正确率达不到要求的(市检察院每分钟70字及以上、基层检察院每分钟60字及以上),视为不合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线下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资格复审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根据报名信息和参加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招聘条件严格审查。对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材料信息不真实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七)总成绩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岗位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总成绩加2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总成绩加1分,法学专业毕业人员总成绩加1分,有检察机关半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总成绩加1分,具有拍摄、剪辑等多媒体制作专业技能总成绩加1分。(考生可通过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考号查询本人笔试、面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聘用制书记员和行政文员均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考察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1.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通过查阅人事(学籍)档案、个别谈话、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并与本人进行面谈。
  体检、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差额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1. 根据报名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 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聘用递补
  1. 已通过笔试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招聘单位聘用制人员递补库,成绩保留至下次公开招聘前(递补时须仍符合年龄等招聘条件)。出现职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本院递补库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区分职位类别依次进行递补。拟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2. 当各基层检察机关本院递补库无可递补人员时,可统筹使用其他基层检察机关递补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区分职位类别依次进行递补;拟递补单位与考生报考单位、家庭住址或户口所在地均不在同一地区的,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就近调剂。
  三、相关事宜
  1. 如需进行政策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拨打职位表中所报考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2.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失聘用机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 本公告由伊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 伊春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2. 伊春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报名表
  3. 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4.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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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2025年伊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报名表.xlsx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