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江县龙江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选调4人公告
来源: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民政府 2026-01-09 10:30:24
龙江县龙江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齐办发〔2016〕43号)等文件规定,龙江县龙江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面向龙江县域内事业单位择优选调工作经验丰富、素质能力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龙江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龙江镇人民政府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专项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具体详见附件2《龙江县龙江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龙江县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履职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原则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遵守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符合事业单位遴选相关纪律要求;
6.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无误,无岗位回避情形。
(二)不得报考情形
1.被开除党籍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提拔任职未满1年或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16日(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龙江镇人民政府209室,咨询电话:0452-5822805;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送至报名地点;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1,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须在附件1背面单位意见处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⑤本人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落编通知单》复印件;
⑥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19日-20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本人反馈;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需随时关注龙江县政府网站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选调考试由龙江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1.5比例方可开展选调;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择优调入计划,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可适当调整选调比例。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分情况确定: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准,若合格人数大于30人,需加试笔试;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30人,仅开展面试。?
1.笔试相关规定: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 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相关规定: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100 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仅开展面试的情况下,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需加试笔试的情况下,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及后续各环节资格处理。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数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仅开展面试的职位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若总成绩相同,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①笔试成绩高者(仅适用于加试笔试的情况);②具有中共党员身份者;③获得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次数多者;④面试七位考官评分中中位数高者。仍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报告或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龙江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公示前提出,公示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选调人员诚信档案;拟选调人员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设置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转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原则上调入后按公开选调职位兑现相关待遇,拟选调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相关培训,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自愿参加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新单位后,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标准中有明确聘任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已通过职称评审但未完成聘任,因原单位与新单位为不同聘任主体,原评审结果不直接作为新单位的聘任依据。
4.本公告由龙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附件1:2025年度龙江县龙江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附件2:2025年度龙江县龙江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龙江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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