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琼台师范学院哈尔滨招聘31名应届生公告
琼台师范学院哈尔滨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海南省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将于哈尔滨组织校园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一、学校简介
琼台师范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705年的琼台书院,从书院到本科院校,三百年育人弦歌不辍,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海南近代教育的开端、琼崖革命思想的摇篮和师范教育的孵化器。学校坚守师范传承,服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培育教师教育特色,打造小学与学前教育师资培养高地,办学成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海南小学、幼儿园师资的摇篮。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学校拟到哈尔滨组织校园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31名(其中专任教师23名,管理人员8名)。详见附件1:琼台师范学院2023年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哈尔滨场)。
三、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以及哈尔滨等地高校校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
(1)报名邮箱:qtzp412@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报名场次+姓名”的格式书写(例:01学前教育学院专任教师+哈尔滨+张三),书写不规范的邮件可视为无效邮件。
(2)电子邮件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单:①《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员额)登记表》,须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扫描件(表格中填写信息不清晰、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②《诚信保证书》(须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指模后上传扫描件);③身份证正反面(所有岗位);④高等教育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内应届毕业考生除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外,还须同时上传加盖培养机构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境内应届毕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截止为2023年8月31日,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境外学历背景的考生除上传境外学历学位证外,还须同时拍照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应届毕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截止为2023年8月31日,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⑤科研业绩、相关支撑证明及证件(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联系人:颜老师(电话:0898—65735080,13976536753)、曹老师(电话0898—65900982,18208986377)
2.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7日18:00前受理报名(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3.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2)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1. 根据邮件报名材料进行预审,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现场核发《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取消其报考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12:00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2)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4.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除按报考岗位要求准备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琼台师范学院应聘人员(员额)登记表(一式两份),此表交审核单位现场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一份考生留底,一份由审核单位留存;
(6)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组织考试
考核分面试和笔试,先组织面试,再组织笔试。
1.面试
(1)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都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与形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10分钟,采用PPT,讲课内容围绕岗位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自定)、答辩及专业技能展示等形式进行。
管理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具体地点在准考证标示
(4)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笔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琼台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笔试
(1)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4月30日上午9:00-11:00(或根据面试的情况待定,在准考证上标示)
地点:具体地点在准考证标示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为笔试内容:①专任教师岗位笔试: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及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②管理岗位笔试:职业道德和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不低于参加同一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按规定在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考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部门的同志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琼台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学校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上报省人社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在提供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的教职工,编制管理形式为员额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关于专业目录问题。国内专业条件参照2022年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国(境)外专业为相关专业即可。
(二) 本方案由琼台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颜为健(0898-65735080)
曹方远(0898-65900982)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5735083
琼台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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