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招聘8名辅警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关于公开招聘8名辅警的公告
因公安机关工作需要,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共8名,具体职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潮南区公安机关2024年招聘8名辅警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且无明显缺陷,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严重视听、语言障碍,无精神及心理疾病,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应聘年龄应满18周岁,汕头市户籍,应聘者须于本公告发布后报名当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5.年龄上限、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非法组织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的;
6.被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5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二)报名地点: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商业城五楼)。联系电话:0754-89961836。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通过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搜索招聘公告,下载并双面打印《潮南区公安机关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后填写完毕,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银行里可打印)、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背面写名字)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属退役士官士兵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退役证。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核后退还应聘者,应聘人员完成报名后,还应将与报名表同版的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名设置为:姓名+报考职位)发送至电子邮箱:1628466855@qq.com。
2.填写报名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及格分为60分,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笔试、面试低于60分者或者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淘汰。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主,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国家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纵跳摸高、4×10米折返跑。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4.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总分得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由潮南公安分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政审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及主要家庭成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结果的最终确定权和解释权由潮南公安分局所有。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及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用人员,由潮南公安分局组织为期15天的岗前实习培训,期间身体或者心理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予以退训;同时,潮南公安分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754-87750002。
七、聘用及待遇
(一)工作分配。通过公示无异议及培训合格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本次招聘人员统一安排在潮南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二)合同签订。录用人员由潮南公安分局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理劳动管理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薪酬待遇。人员薪酬待遇详见职位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其他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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