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20人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12-09 16:24:52

2023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地处福建省厦门市,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1920年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为我国最早培养水产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1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岗位及要求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资历要求

1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

航海学院教师

3

水上运输类、海洋工程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工程力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贸易类、公共管理类、电商物流类、港口运输类、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电气自动化类、教育学类、能源动力类、通信信息类、土建类、交通运输装备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持有甲类大副或甲类大管轮或电气电子员适任证书,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

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3

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电气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艺术设计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材料学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

海洋机电学院教师

3

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港口运输类、土建类、材料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生态类、海洋科学类、港口运输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

国际商贸学院教师

2

经济贸易类、电商物流类、工商管理类、统计学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6

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教师

3

工商管理类、旅游餐饮类、地理科学类、艺术设计类、体育学类、环境生态类、森林资源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7

公共教育学院专任教师

2

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仅限英语方向)、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教育学类、数学类、体育学类、军事学大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8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指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冠军、全运会冠军)

9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1

电子信息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备注:博士研究生报考者硕士或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均可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栏目)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2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2023年度高层次报名-姓名-报考岗位编号-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盘:https://cypan.xmoc.edu.cn/collection/6961dab1a3ccadf5c7278c957cb4b1b7。报名材料包括:

(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含照片、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前,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我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学院组成2人及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关注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

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考前8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7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附件2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十、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邮编:361100

电话:0592-7769369

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2-7769307(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