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简章
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为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企业,2019年6月公司整体划转至国贸控股,成为国贸教育集团下属企业。作为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平台和载体,高新人才公司坚持以诚信专业的服务理念、高效创新的服务品质,聚焦人才资源开发,全力打造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生态链,努力为人才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现已形成以招聘(职业介绍)猎头、培训咨询、考试测评、派遣外包等人才业务为主,产业园建设运营等为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高新人才公司为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获得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福建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厦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领军企业、厦门市成绩显著人才服务机构、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现受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执勤车辆驾驶员20人。
二、条件要求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准军事化管理、无不良嗜好;
㈢男性、年龄在18至40周岁;
㈣身高不低于1.65米,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身体健康;
㈤体格检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同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
㈥品行良好,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㈦高中(或同等)、有运动特长的、其他技术专长、退役士兵优先聘用;
㈧持有地方B2以上驾驶证且满1年以上;
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无重大交通违章处罚记录,掌握车辆和车载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㈠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消防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㈡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或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㈢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四、薪资待遇
㈠实行二个月岗前集中培训,一个月岗位技术试训,培训考核合格、符合上岗执勤条件并正式上岗执勤的,签到劳动合同,第一年月均收入8000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每年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工资逐年递增。
㈡其他待遇
⑴享受每月8天假期;
⑵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⑶入职满3年以上且取得灭火救援员初级及以上证书的,可以参照厦门技能人才落户条件申请落户;
⑷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
⑸在景区门票优惠、看病免排队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优待政策;
⑹部队退役士兵或原消防退役士兵服役年限在入职时可套改。
⑺表现优秀的,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五、报名须知
㈠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㈡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请报考者据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76334140@qq.com邮箱报名。
㈢录用考核:凡被聘用的必须进行岗前集中岗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㈣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13806065791(何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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