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肥大学公开招聘2名体育教师人才租赁人员公告
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租赁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薪资待遇 | 工作地点 |
| 1 | 1001 | 体育教师(体育舞蹈方向)、教学办 | 1人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体育教育及相关专业(体育舞蹈方向) | 相应等级资格:教师资格证或教练员资格证 | 10-12 万 | 合肥大学南艳湖校区 |
| 2 | 1002 | 体育教师(轮滑方向)、办公室 | 1人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体育教育及相关专业(轮滑方向) | 相应等级资格:教师资格证或教练员资格证 | 10-12 万 | 合肥大学南艳湖校区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保密意识和自律意识;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违法或犯罪行为和明显不良嗜好;
4、具有较好的责任心和纪律性,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
5、身体健康,普通话水平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6、自愿从事岗位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7、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中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2日(含)以后出生”,以报考人员有效居
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6年1月1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的见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以附件方式上传符合该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足年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若有工作证明的(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岗位证明等),也可一并以附件方式上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进行报名,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且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9:00至1月2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考察不满足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月22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1月23日1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缴纳专业测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缴费结束后,招聘计划数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缴考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专业测试费用不得退回,请慎重缴费。
4、资格复审工作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且成功缴费的人员密切关注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的有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
1、专业测试前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及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打印的报名表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要求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三)专业测试
1、考生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成
绩现场公布。本次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有效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中登载信息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1、专业测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若初选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最终取舍结果由招聘单位依据考生所获得资格证书、个人工作经验等情况择优确定。3、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的通知为准。
2、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体检组织方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考生本人自体检之日起30日内无法完成规定的部体检项目的或体检医院无法出具最终合格体检结论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当日,如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体检,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有效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法筛选)。
(六)公示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如遇分数相同,则按照确定初选人员方法筛选)。
(七)聘用和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委派到合肥大学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依据相关程序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有效期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12个月内。
4、薪酬待遇详见岗位表。
五、其他
(一)专业测试费用:专业测试80元/人。(因开考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其他情形考试费用不做退回)。
(二)应聘人员应当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的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等通知。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信息,均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发布为准,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或邮箱等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辨别,谨防受骗。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信息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125911
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5127522上述政策咨询、平台故障电话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期间使用。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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