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招聘1人公告

来源:中国水利人才网 2023-07-13 09:10:03
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以下简称“调水局”)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

次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应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

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

进入2023年度水利部所属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3.资格审核。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按照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未达到1:3,视情

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应当主动联系我局确认报名资格。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委托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开展,根据工作安排统一组织线上笔试。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试设合格分

数线为60分(百分制),考生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复试。按1:8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员名单,人数不足的按实

际人数确认。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二)复试

根据初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复试人员名单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调水局网站等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的人员。具体复试方式内容详见调水局复试公告。

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还可提供英语证书或成绩单、

计算机能力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证明自身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参加复试的资格。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复试情况,经调水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综合管理岗位按复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1名。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并安排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

品质、业务能力等。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情况存在问题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调水局网站等网站进行公

示,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调水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7222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

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7222

附件:1-2

1.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

2.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