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招聘应届生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成立于1996年1月,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终遵循“识才爱才、育才用才、容才聚才、推才展才”的服务理念,以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己任,主要承担文化艺术和旅游行业人才服务相关工作,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保障。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单位计划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生)。应聘人员毕业时应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
(二)京内生源指入读高校前已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
二、招聘岗位、职责、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财务处职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财务日常管理,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填制会计凭证、编制相关报表;
2.参与预决算管理、账户年检;
3.协助研究制定财务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任职要求
1.专业需求:财务管理(120204)、会计学(120203K),岗位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2.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京内生源。岗位学历要求为毕业生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
3.熟悉、掌握财务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将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rencai64294568@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2023年度公开招聘+姓名”。
报名材料:《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成绩单》,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才中心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水平。笔试60分(含60分)以上的人员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侧重考察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最终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
(四)考察及体检。综合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的人员,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及聘用。综合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人才中心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4294568-8031
联系人:韩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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