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芭蕾舞团招聘毕业生公告
中央芭蕾舞团公开招聘2023年度毕业生的公告
中央芭蕾舞团于1959年12月在北京成立,现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坐落于北京城南风景秀丽的陶然湖畔。建团六十余年以来,经过一代又一代艺术家们的心血奉献和拼搏创新,在戴爱莲、肖慎、李承祥、赵汝蘅、冯英等团长的带领下,中央芭蕾舞团走出了一条古典与现代交相辉映、民族与世界完美融合并具中国风格的艺术发展道路,先后共创作排演舞剧和小节目几百部,成为在国内外深受好评并具广泛影响力的国际知名芭蕾舞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公开招聘2023年度毕业生,拟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毕业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5、热爱舞蹈艺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精神风貌和敬业精神,勤奋好学,责任心强。
7、北京生源是指入学前已经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相关要求。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三、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中央芭蕾舞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要求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又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七个工作日),各岗位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网络邮件的投递,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填写电子版《中央芭蕾舞团2023年度报考人员登记表》,并将Word版发至人事部邮箱zbhrfile@126.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报考2023年度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及专业全称+生源地(此处务必核实准确,不填学校临时集体户所在地)”。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
请将附件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或PDF文件,分别命名,每张大小不超过1MB,制成压缩包。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央芭蕾舞团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后续安排。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初试(含笔试)和复试,我单位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初试及复试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流程如下:
1、芭蕾舞演员
初试为专业能力考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含),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1:3的按通过初试的实际人数进行复试。复试为专业能力考试和面试相结合,满分100分,成绩8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音响师
初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满分均为100分。初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含)。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1:3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按通过初试的实际人数进行复试。复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 7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考察
1、各岗位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按照国家有关体检程序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通过复试人选范围内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3、考察包括审核档案及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同时,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应对网上和考试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应聘人员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我单位将取消其此次报名及考试资格,并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553737-3311或63532169
联系人:代老师、李老师
传真:(010)6353216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3号 中央芭蕾舞团
邮政编码:100050
中央芭蕾舞团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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