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2023-01-30 10:05:32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2023年公开招聘质量保证QA/采购/销售专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QA/采购/销售专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4月,是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下,由科技部、财政部、中央编办批准的中国中医科学院下属的社会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

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的科研服务宗旨是:开展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目标定位是以“中医药标准化”为核心,以“中医药文化传承”为平台,以“临床评价与再评价”和“转化医学”为方法手段,努力做好临床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医心理学、养生保健学、中医预防医学等学科建设,推动中医临床研究与基础医学研究的相互转化和利用。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从事中医药临床基础技术标准研究,中医诊疗规范研究,中医临床评价研究,中医临床药理研究,中药疗效评价研究,中医预防康复医学基础研究,中医药临床医学基础研究,中医药临床医学研究及相关咨询,博士后培养等相关学术交流与培训。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办公室挂靠单位、ISO/TC249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医药分会挂靠单位、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上市后中药再评价专业委员会、中国中医药信息研究会临床研究分会挂靠单位,并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专项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设有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热爱中医药卫生事业;

(四)身心健康,具备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五)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2023年度临基所质量保证QA/采购/销售专员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请填写《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应聘登记表》(附件2),不能更改格式并发送到邮箱linjisuorenshi@163.com,请按“职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试。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具体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所办公会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岗位填报。每名应聘者仅可填报其中一个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根据我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主要研究领域以及招聘岗位的具体工作需要,确定笔试专业知识范围,将以问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工作需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整体素质、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理论素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和面试将于3月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拟定于4月进行,须按要求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学习表现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应聘资格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综合成绩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4087789。

(三)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十、联系方式

电话:010-64087789

邮 箱:linjisuorenshi@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

医学研究所办公室(邮政编码:100700)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

2023年1月28日

附件1:2023年度临基所质量保证QA采购销售专员需求信息表.docx

附件2:2023年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应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