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科技日报社招聘应届生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2-07-15 17:22:25

科技日报社2022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科技日报社是承担党和国家科技宣传任务的新闻机构,为科学技术部代管的事业单位,是承担党和国家舆论宣传任务的中央主流媒体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科技领域的宣传主阵地。现根据报社发展需要,组织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和要求,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二)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职位信息

(一)职位一:采编岗一(1人)。

1.职位描述。

参与报社选题策划,承担全媒体新闻采写编辑、新媒体

产品制作等相关工作。

2.应聘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科技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及奉献精神;

(2)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代码:0503)、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代码:0501)、科学技术史类(专业代码:0712)、艺术学类(专业代码:0504)、出版类(专业代码:0553)、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戏剧与影视学(专业代码:1303);

(3)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

(4)京内生源;

(5)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以上);

(6)文字功底扎实。

(二)职位二:采编岗二(1人)。

1.职位描述。

参与报社选题策划,承担全媒体新闻采写编辑、新媒体产品制作等相关工作。

2.应聘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科技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及奉献精神;

(2)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代码:0503)、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代码:0501)、科学技术史类(专业代码:0712)、艺术学类(专业代码:0504)、出版类(专业代码:0553)、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戏剧与影视学(专业代码:1303);

(3)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

(4)生源不限;

(5)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以上);

(6)文字功底扎实。

(三)职位三:技术研发岗(1人)。

1.职位描述。

参与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

2.应聘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科技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及奉献精神;

(2)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代码0812)、软件工程类(专业代码0835)、电子信息类(专业代码0854);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生源不限,具有一定研发能力;

(5)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以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请于2022年7月30日17:00前,通过“智联招聘”,搜索“科技日报社2022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完善个人简历内容。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职责,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若达不到该比例,取消招聘。

3.考试(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要求将在中国科技网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比例为1:10,合格分以上人员不足1:10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要求将在中国科技网公布。

4.考察。

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有资格确定为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数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包括考核政治表现、思想状况、道德品质等方面,查核人事档案信息,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相关人选放弃聘用等,由报社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面试成绩合格人选方可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人选,不再另行公告。

6.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科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请及时查看中国科技网,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除体检费用外,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亿莹、李文龙

联系电话:010-58884039、5888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