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面向应届生招聘公告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2024-06-18 15:59:4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成立于1988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委托,承担全委预算、决算编制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对委直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负责为委机关提供会议服务、文印、外事接待、餐饮、车辆管理、物业设施维护、托幼等后勤保障。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工作部门

岗位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招聘人数

备注

国有资产管理处

管理岗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研究生及以上:02经济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51 法律、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120401行政管理、1253会计、1257审计

本科:0201经济学类、0301法学类、120101管理科学、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120207审计学、120208资产评估、120402行政管理、120601物流管理

1

限京内

生源

报考

 
 
  备注:上述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材料中详细填写专业代码及名称,以我单位最终确认及核实情况为准(不限于资格审查阶段)。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九)按我单位要求报到聘用时,须取得与报考时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影响期内的;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24:0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国家发展改革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本表格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须完整、准确、详细填写表格全部内容,无相关情况的请明确注明“无”,以Excel格式提交。
 
  (2)本人二代身份证电子版照片(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上述材料在同一邮件内作为独立附件提交,以“文件类型(登记表/身份证)+姓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格式命名。例如:“登记表+张三+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某某大学”。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fgwfwzx@sina.com),邮件标题按“姓名+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格式注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招聘。
 
  1.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的,以最近时间送达的邮件为准。报名截止后,已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能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补充、修改材料。
 
  (3)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材料以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在校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前3年以来社保缴费记录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等。
 
  (5)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内容错填、漏填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以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中心有关政策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过问打探招聘相关消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10-68502169(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