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2024-03-28 09:04:31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为上海,主要承担所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海域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陆源污染物排海、围填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海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海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9个岗位9名工作人员,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其中,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入职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入职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8月31日;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主要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thdhjg.mee.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表2)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表3)。于报名截止前将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jckyzx@thdhjg.mee.gov.cn电子邮箱,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均为:岗位+姓名。材料清单:1.扫描件:(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双面(3)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电子件:汇总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太湖东海局监测与科研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发布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thdhjg.mee.gov.cn/)统一发布。
 
  报名应聘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前往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thdhjg.mee.gov.cn/)发布。
 
  1.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者,可参加笔试。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均需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或小于拟招聘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按相应规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人员可改报至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分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岗位
 
  博士岗位采用直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thdhjg.mee.gov.cn/)发布。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体检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或未通过体检或考察的,可以视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研究,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渠道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岗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应聘者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承担。
 
  5.考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发布,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
 
  七、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021-20221217
 
  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500号16楼
 
  八、监督举报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21-20221127。
 
  附件1 岗位表.xls
 
  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人员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