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虾峙镇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软件。虾峙户籍或有相关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
二、工资待遇
一年8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13日(上午8:00-11:15;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发送材料电子版到邮箱:980481086@qq.com)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虾峙镇大岙一区20号-虾峙镇党建办)。
3.报名时需资料:(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相关资质证书。
4.联系人:毛晴晔,联系电话:0580-6057009。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五)其他事项
对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虾峙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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