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岱山县衢山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2-10-09 10:06:01

岱山县衢山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5〕133号)等文件精神,岱山县衢山镇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工作地点及招聘人数:瀛洲居委(2人)、渔耕碗村(1人)、万南村(1人)、岛斗村(2人)、三弄村(1人)、皇坟村(1人)、凉峙村(1人)、田涂村(1人)。

工作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民政助残服务、文化科技服务、劳动保障协理、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等。

薪资待遇:年薪4.8万元左右(含五险)。

二、招聘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户及低保边缘人员、长期失业人员、随军家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岱山户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报名地点:衢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13587047139

招聘形式: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谈,择优录取。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在衢山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衢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衢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衢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