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来源:嵊泗县人民政府 2024-09-29 09:06:44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不动产登记岗位编外用工2名:
 
嵊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嵊山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嵊山镇;
 
嵊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洋山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洋山镇;
 
二、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engsi.gov.cn/)政务公开栏目和微信公众号“嵊泗发布”。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
 
2、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善于交流、工作负责,服从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5、热爱学习、工作主动,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7、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月9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979101740@qq.com,邮件标题请标注“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0580-5593553。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详细描述应聘岗位、学历、工作经历、技术证书、奖励证书等)、并上传简历所述经历的相关证明(照片或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三)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政治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经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录用后,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经录用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并按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待遇执行,试用期1个月。年收入约5.7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享体检、疗休养、工资提档政策。合同期满后,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