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在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中招聘新教师公告
平阳县关于在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中开展“硕师计划”招聘新教师的公告
为做好省教育厅“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委人办〔2021〕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中开展“硕师计划”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或生源地为平阳县,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
(二)资格条件
2023届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宁波大学等3所高校符合“硕师计划”推荐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2.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列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
二、招聘岗位
招聘学校均为事业单位,入职后为公办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电子邮件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稿发送到89131781@qq.com,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联系人:杨志居;联系电话:0577-63886319。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至9月7日下午5:30。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及符合“硕师计划”推荐条件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校面试。由招聘学校面试后确定考核建议人选,按每个岗位不超过1:5确定考核建议人选,符合条件2人及以上报名的岗位,考核建议人选与岗位指标数不低于2:1。
(四)组织考核。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核形式为试课(模拟课堂教学),分学段、分学科统一集中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教学基本功;试课(模拟课堂教学)准备时间60分钟,展示时间12分钟。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认拟聘用对象(试课成绩相同时师范生优先),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研究生复试通过、正式录取后生效),若有对象放弃则依次递补。若学校招聘岗位有空缺,则在同意服从岗位调剂未被预录的对象中,根据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试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试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对象须于2023年7月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否则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二)“硕师计划”研究生应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
(三)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拟聘用对象在入编前须进行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若某个岗位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或经面试考核后没有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聘用对象,该岗位指标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其他学科岗位;县教育局根据报考学生的试课成绩、学业成绩、奖学金获得情况及各类荣誉获得情况,择优调剂录用,同等条件下师范生优先。
(六)体检合格名单公布之日起,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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