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4人公告
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激励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勇于担当、扎实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面向社区正职招聘1名,面向其他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条件;
(六)现为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在岗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数 |
岗位要求 |
面向社区正职招聘岗位 |
001 |
1 |
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鹿城区社区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
面向其他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 |
002 |
1 |
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鹿城区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年度考核有二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2.持有社会工作者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年度考核有一个年度为优秀等次。 |
003 |
3 |
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鹿城区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年度考核有一个及以上年度为优秀等次。 |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2日(9:00-11: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489号龙瑞大厦2幢5楼会议室(报考人员须出示温州防疫码,经现场测温后进入)
3.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2022年温州市鹿城区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
(3)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4)在线验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提前打印);
(5)鹿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身份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附件2);
(6)报考面向社区正职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01)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选举报告单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核对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4.报名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报考人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17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5.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取得相应的考试资格。
6.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 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8月3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于8月4日9时至11时到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489号龙瑞大厦1幢623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9:00-11:00
2.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从事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匹配性,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理解贯彻执行相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聘用单位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报考面向社区正职招聘岗位(岗位代码001)的拟聘用对象需留任所在社区继续服务至任职期满。
四、其他告知事项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性辅导培训。
6.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7.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0577-88356067,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88990785。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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