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瓯海区人民政府 2024-05-09 15:07:01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学专业。
 
3.其他条件:户籍限温州市区。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9890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现场报名:2024年5月13日-5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4号楼209室。
 
(三)报名需携带:报名表1张,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单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者将不予接收报名资料。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实践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评分择优确定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四)政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政审。
 
(五)其他:对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递补。如遇各类原因导致主动放弃或取消报名资格等情况,根据面试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入职后将与温州市意达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待遇参照聘用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二)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天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充。
 
(二)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
 
附件:报名表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