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龙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公告
来源: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4-04-17 09:20:25
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龙港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含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1名,龙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199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具有龙港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龙港市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龙港。户籍另外要求详见附件1。
(六)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仅限从龙港市(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应征入伍,于2023年退役的人员;
2.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学习并于2023年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被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考取士官学校脱产学习两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于2023年退役的人员。
报名时需上传《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可报考范围为: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面向“龙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龙港市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8至40周岁(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在龙港市连续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满1年;
4.在岗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6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2024年4月28日17时。
网上报名系统入口:https://lgswzp.zhaopin.zj.cn,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1)报考“11”岗位的,还需上传《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到2024年4月22日。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审查。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2024年4月3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公布相关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9时。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24年5月25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2.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共性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含网上签约的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部分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面向“2023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还须提供《2024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报名时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聘的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须注明入党时间并盖党组织章)。
4.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龙港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后在龙港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截止2024年4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相关网站或向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8660070)。
附件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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