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东和乡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
东和乡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和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诸暨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型为肢体三级或四级残疾、听力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
3、年龄为18-45周岁(1978年5月31日至2005年6月2日间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4、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初审、面试、机考、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的程序进行。
2、招聘步骤:
(1)公开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凭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于2023年5月31日--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东和乡人民政府一楼党群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报名表。联系电话:18705852233。
(2)资格初审:2023年6月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和机考:应聘者按乡政府工作人员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和机考;机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三名,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面试、机考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占成绩60%、机考占40%)。
(4)体检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面试成绩×60%+机考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好者优先。若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6)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试用期满后经单位考核合格,将正式聘用,聘用方式采用全日制用工形式,录用者与东和乡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对象必须在30日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四、工资待遇: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专职委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东和乡同类编外普通辅助类工作人员工资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4.招聘结束后1年内(以首次公示时间为准)如有同岗人员辞职或辞退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东和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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