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2023-03-14 11:25:17

2023年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编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毕业专业

招聘要求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

101

收款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

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1日之后出生),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资格。

102

中药房(煎药房)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中药学

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配;

5.已在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由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第二人民医院分院组织实施,由医共体总院监察室和第二人民医院分院监察室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周二)上午8: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崧厦街道百崧路328号,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2067897。

3.报名者随带资料: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倍招考岗位计划数的,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为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分别以学历、执业资格高者列前。(若单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地点为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上虞区崧厦街道百崧路328号)。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逾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再放弃者,则取消录用资格,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四、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考试不能按时到达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4.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

2023年3月14日

公告详见(附件下载地址):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网站:www.syrmyy.com.cn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sy2y.cn

附件: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