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衢州龙游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人公告

来源: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3-06-19 17:56:32

龙游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着力打造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匹配的卫生人才队伍,根据《龙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龙政办发〔2008〕1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申报需求,经审核,2023年全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户籍不限,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条件符合要求(详见附件1)。

5.年龄要求:护理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其他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6.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非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6月27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龙游县公立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6月19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和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卫健局(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29113515/index.html)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考生也可及时关注“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卫健局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4日9:00--6月27日17:00。

报名系统: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左下角“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近照1张;

2.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发放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应同时提供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者规培基地在培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医师类岗位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报考护理类岗位的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

5.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按照岗位设置相关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1日9:00--7月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人。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卫健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退还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12日9:00--7月15日9:30。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临床,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病理诊断,县妇幼保健院婚检岗位的人员进行临床医学知识考试;报考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内科、骨科、皮肤科岗位的人员进行中医学知识考试;报考放射诊断、超声诊断岗位的人员进行医学影像学知识考试;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进行护理学知识考试;报考药剂岗位的人员进行药学知识考试;报考中药岗位的人员进行中药学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与笔试成绩都相同的,以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均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者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以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外聘用人员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未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的,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聘用的对象,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卫健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到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等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聘用后,大专学历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医技类资格的、本科学历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或医技类资格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卫技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系统工作最少5年(医师类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二)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拍照发到指定邮箱(156588784@qq.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七)龙游县卫生健康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卫生健康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

(九)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3302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龙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龙游县卫生健康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1.2023年龙游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x

2.单位同意报考函.docx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