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8-31 14:32:17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教育规划与战略、区域教育及学校规划建设研究,开展教育后勤、教育基建、产教融合及绿色校园研究、咨询和服务;承担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建项目的指导、协调、统计、绩效评价工作;承担高校系统委托的教育基建等项目建设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8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人才市场公开招聘网报平台(http://gkzp.zjrc.com:30),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9月28日17: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并告知报考人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复核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考核、聘用资格。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23年10月7日9:00-10月13日17:00在同一网址登录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3年10月中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笔试要求: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6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人力社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zjedc.com//,公示公告);
 
2.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zjedu.gov.cn/ ,公告公示);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8008852(省教育厅人事处)、88008963(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四)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71-88008664,88008660。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附件: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招聘计划表(第二批)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