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选聘人员公告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022年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工作需要,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浙江省妇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牌子,预算形式为省财政全额补助,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主要职责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各类公益服务;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和联络工作;承担浙江省妇联网络及新媒体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浙江省妇联有关婚姻家庭指导、法律咨询、妇女创业就业、国际交流等具体事务等。
二、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选聘计划为家教指导岗1人,岗位具体要求见选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浙江省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7.与原单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或按聘用合同约定不得在2023年1月底前离职的情形;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8.其他原因不宜报考的。
(四)岗位待遇
选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24:00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zjsjjzdzx@163.com),报名材料请压缩打包附件上传,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主笔撰写正式发表的有关文章及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等。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选聘单位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计划选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选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在浙江省妇联网站通知。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省妇联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需在选聘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入围人员不按选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妇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中有不合格者,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
2.浙江省妇联网(http://www.zjswomen.org.cn);
其中,选聘相关通知和信息(笔试、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妇联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选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妇联组织部反映(电话:0571-87057504),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选聘资格。
五、咨询
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咨询电话:0571-85779877。
浙江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浙江省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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