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6人公告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2年下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医院设三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上城区与滨江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本次公开招聘21个岗位共26人。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2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应届毕业生年龄仅作参考。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5日17时。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zsyyzp.ehrel.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含初选、复选),并于2022年10月6日17时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招聘网站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政治面貌的,另行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在网上通知。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网站(http://zsyy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2.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室0571-88393503。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8839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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