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梁弄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余姚市梁弄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梁弄镇人民政府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 职数 |
具体要求 |
1 |
机关辅助 |
1 |
1、余姚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不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热爱并适应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无不宜从事会计工作等情形,能服从管理。 |
2 |
综合管理 |
1 |
1、余姚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不限; 3、待人热情,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会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服从管理,适应窗口工作。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必须已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1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梁弄镇组织办(1316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一式两份《梁弄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报名需要提供书面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1、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面试对象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20人时,增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得分60分及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
无笔试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有笔试时,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各岗位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另行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相关体检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报考资格审核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各岗位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规定予以递补体检、考察。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梁弄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梁弄镇人民政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5、本次考试,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录用。
6、学历、户籍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9月8日。
7、本公告由梁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355111,监督电话:62355113。
梁弄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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