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宁波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2023年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上级院及有关部门同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共招录司法雇员2名
三、招录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龄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北仑户籍或在北仑社保参保满两年(需自行解决住宿);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9:00-11:00、14:00-17:00,周末除外)。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1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另行安排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发放准考证。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录数2倍的,视情相应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录取。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笔试地点将另行在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报考人员请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造成的空缺名额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经体检与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
因录用人员在录用半年内辞职的,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经体检与考察合格后予以补录。
五、其他事项
(一)年龄、落户、社保缴纳年限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我院官网:ningbobl.zjjcy.gov.cn、我院微信号:北仑检察),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请致电8678993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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