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应急消防管理所招聘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公告
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应急消防管理所招聘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胜山镇人民政府应急消防管理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工作人员1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牌计划
专职消防工作人员1名
二、招考指标
共1名。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2月20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或消防兵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2、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男性;
4、慈溪市户籍,以2023年2月2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和较高的工作强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月21日-2月24日
上午8:15—11:15;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考生带有关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胜山镇政府应急消防管理所201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13685875167 联系人:厉豪凯
(三)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数各为50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总分=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人员1名。
(四)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待遇按相关规定确定。由镇属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胜山镇人民政府应急消防管理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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