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室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10 13:07:38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室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室是市政府办公厅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二、选聘范围

宁波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与岗位要求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符合调入单位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回避的规定要求。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选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备注

综合岗位

管理岗位

1

从事健康管理工作

1.专业要求:不限;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

2.八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满3年,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

3.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健康管理方面的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4日。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室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16日。选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及时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选聘人员需携带材料:(1)经单位审核盖章同意报考证明;(2)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3)身份证;(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5)其他证明材料。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淘汰。面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公布。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全面考察。考察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的评聘岗位级别,将根据选聘单位职数及人选情况进行综合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报经市人社审核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

3.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89185073。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89186098。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