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二)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自然资源登记、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据库建设运维,拟定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及操作规范,指导区县(市)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等。
宁波市林场是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域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编制本区域森林经营方案、自然保护地和林场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的技术服务,开展林业技术研究、引进和推广应用,开展自然科普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档案管理 |
管理 |
1 |
从事适应不动产档案数据信息化要求,创新档案管理方式的研究;熟悉并应用档案管理工作,拟定工作规范。 |
1.档案学、图书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文秘 |
管理 |
1 |
从事综合性材料起草、新闻宣传、党建等办公室综合性工作。 |
1.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新闻传播学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23年应届毕业生;②历届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
信息数据 |
专技 |
1 |
从事数据维护、统计分析与整合、信息数据备案等工作。 |
1.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
权籍调查 |
专技 |
1 |
从事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指导及测绘成果审查入库、权调标准制定等工作。 |
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2.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
宁波市 林场 |
森林培育与种质资源保护 |
专技 |
1 |
从事高山珍贵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培育和繁育等工作,负责宁波市林业技术推广与服务。 |
1.森林培育、林木遗传育种、森林保护学专业; 2.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1.历届生,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森林培育、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经验;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服务期5年。 |
林业经济与科普教育 |
专技 |
1 |
从事林业经济探索研究、林业资产管理、自然教育科普工作。 |
1.林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科学教育专业; 2.大学本科及学士以上学位。 |
面向 全国 |
1.历届生,具有2年及以上综合岗位工作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服务期5年。 |
注:1.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届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满足以上条件者,可视作2023届应届毕业生。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时间:2022年10月17日9时至10月19日16时
报名办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20日9时至10月21日16时
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2年10月24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至10月2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减少招聘指标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不足的,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林业经济与科普教育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和面试都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或公告。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需采取笔试的岗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gj.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水平、应变能力、口头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仅采取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成绩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如有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排序;无笔试环节,或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到招聘指标数的3倍位次为止,以后位次人员不得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联系方式: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14楼,张老师,0574-89284868;
宁波市林场:宁波市鄞州区江澄北路575号B座6楼,倪老师,0574-62340166,薛老师,0574-8928993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4992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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