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招聘编外用工16人公告
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拟面向宁海县范围内招聘编外用工1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文员1名
岗位二:驾驶员8名
岗位三:勤杂工5名
岗位四:门卫1名
岗位五:操作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2.具有履职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3.岗位一: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操作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优先考虑;
岗位二:负责垃圾收运驾驶工作,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内,初中以上学历,要求持有B2、A2、A1驾驶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三:负责垃圾收运、应急处置工作,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内,小学以上学历;
岗位四:负责填埋场门卫工作,男女不限,男性60周岁内,女性50周岁内;
岗位五:负责粪便处理站机械操作,男女不限,男性60周岁内,女性50周岁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下午17时。
2.报名办法: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要求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简历、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填好的报名表(见附件1)、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三楼综合组,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27号。
3.资格初审。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疫情防控需要,需提供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
(三)录用
择优录取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经录用转正后进行报销。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工资福利待遇按宁海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标准执行。试用期1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3.本公告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董老师(65501192)
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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