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19 14:45:36

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金融信息监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金融信息监测中心)为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本系统数字化发展规划编制、标准规范管理、业务需求梳理等工作;承担地方金融领域数字化建设、管理、绩效考核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金融相关数据应用管理,配合做好金融领域公共数据管理和数据要素应用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服务、金融管理、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改革、金融产业发展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金融信息监测中心)

专技岗位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

1

数字化发展建设、数据应用管理等

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数据分析、金融科技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全国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备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 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至8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 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8月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陆“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jrb.ningbo.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概括总结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jrb.ningbo.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jrb.ningbo.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宁波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金融信息监测中心),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咨询电话:0574-89186104/0574-89185853,联系人:谢老师、叶老师 。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875
 
中共宁波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