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龙泉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21人公告
来源: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3-11-10 09:53:38
2024年龙泉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引进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共21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4年龙泉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余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2023年11月1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委培生、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规定。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引进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师范类专场招聘会”现场(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4年龙泉市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式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
③2022年、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
④师范类证明(师范生需提供);
⑤学业成绩单;
⑥有关荣誉证书;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
(二)资格审核
引进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
1.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3倍的(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计划数2倍的),由龙泉市教育局商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2.符合条件人数在20人及以下的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均入围面试。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3.符合条件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通过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后,若有放弃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代码为07的岗位若无人报考,其计划数追加给代码为03的岗位;代码为17的岗位若无人报考,其计划数追加给代码为15的岗位,追加后的岗位开考比例按上述第1点执行。
5.报考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代码为04、05、06、14、15和16的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各占5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代码为13、17和18的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下列公式合成总成绩:
1.经笔试和面试的:
代码为04、05、06、14、15和16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60%;
代码为13、17和18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60%。
2.未经笔试直接面试的:
代码为04、05、06、14、15和16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代码为13、17和18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
然后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总成绩相同的,经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则另行组织加试。
若引进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则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
四、其他事项
1.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引进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引进单位。
3.本次引进专业设置及审核参照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本次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请予关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教育局 (0578)7768067、(0578)7752107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泉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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