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县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参加招聘部分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5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符合招聘计划中关于学历、专业、户籍(生源地)和其他要求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职位。
2.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中的景宁人社专栏(http://www.jingning.gov.cn/col/col1401782/index.html)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中的景宁教育专栏(http://www.jingning.gov.cn/col/col1228991759/index.html)
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时间及形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11:30为止(https://www.wjx.top/vm/eedLPem.aspx#),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
网络报考人员将《景宁畲族自治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见附件2,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好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综合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报名时进行上传,留学人员还应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2日上午9:30-12:30,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招聘会现场,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到现场提交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报名材料与网络报考提交的材料相同)。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初审通过人员将会以电话短信方式告知笔试(面试)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交报考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地点在景宁,时间为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视报名人数而定,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认定,本次招聘推出的岗位,均为紧缺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之比不足1:3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研究生报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并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公示: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其中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不再递补。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未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转正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其他人事管理事宜参照本县人事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看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咨询电话:
景宁县教育局:0578—5081341
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5092787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4日
- 2024下半年浙江丽水市直事业单位招(选)聘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2024-10-12
- 2024下半年浙江丽水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入围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示 2024-10-12
- 2024下半年浙江丽水缙云县事业单位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2024-10-11
- 2024下半年浙江丽水龙泉市选调公务员及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公告 2024-10-11
- 2024年浙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