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59人公告
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丽水市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留置监察所警务辅助人员5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18至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4日期间出生)。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浙江省户籍。
(七)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为: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2年8月6日12:00-8月10日12:00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8月6日12:00-8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由丽水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丽水市公安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
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8月11日9:00-8月12日18: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评准考证。
(五)体能测评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丽水市公安局另行组织,测评科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1000米(女子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附件2)执行。三个测评科目均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通知书,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岗位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丽水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户口薄及退役士兵证等报考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九)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十)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丽水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市公安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考试合格对象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全市公安留置监察等部门有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聘用。
(三)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参见最新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关注网站信息,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可咨询丽水市公安局干部处0578-2786969。
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丽水监察委员会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公安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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