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人公告
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有关规定,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专业对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文化课教师:
1.普通高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须在本科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境外留学人员需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本科高校需在国内就读且为第一批录取,毕业时间要求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3届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3届师范类本科学士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4.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师范类2023届本科学士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5.浙江师范大学2023届本科学士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6.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2023届本科学士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专业课教师:
普通高校2023届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nhua.gov.cn)、金华人才网、金华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2月23日17:00(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
应聘者应递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⑴身份证;⑵《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稿(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⑶《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稿(附件3);⑷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境外留学人员可酌情提供其他有效材料);⑸高校期间成绩材料;⑹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⑺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⑻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⑸~⑻项材料酌情提供〕以上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应聘学校邮箱(详见附件4)。
2.量化考核及资格复审:招聘学校综合应聘者学习成绩、所获荣誉、竞赛奖项等情况量化考核择优,按1:5确定各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9:00~10:00。
资格复审地点:金华开放大学,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下午1点开始。
考试地点:金华开放大学,金华市金瓯路189号。
招聘学校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组织考试。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其中部分岗位需进行相关技能测试,详见附件1)。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两位数。总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如有技能测试,则总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对象在金华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2023年6月实施)、考察(2023年7月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不予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华市教育网拟聘用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7月31日前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和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聘用两年内<即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后任一环节放弃的,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金华市教育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9795,82465199。
五、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考试成绩及公示详见金华教育网(http://jyj.jinhua.gov.cn/)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单位: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579-82469795。如需详细了解岗位信息,请致电相关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六、其他
(一)本次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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