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来源:义乌市场监管 2024-12-09 11:00:17

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理论研讨,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全市市场主体开展技能培训等活动;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完成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岗位需求
本次计划招聘1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愿意履行用工(用人)单位相应的职责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8.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9.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与用人(用工)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12.有其他不宜担任编外聘用人员情形的。
三、岗位待遇
(一)招聘人员实行编外聘用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参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餐补、高温补贴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义乌市宾王路378号A座1614室
4.报考材料:
①报名表(文后扫描二维码下载)及个人简历;
②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能力素质、工作思路、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及面试当天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9-85529567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