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来源:南湖区党政信息公开-区教育体育局 2023-06-27 14:07:38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坐落于南湖区凤桥镇凤启路326号,是由凤桥镇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省二级公办中心园。为吸纳优秀幼教人才,满足幼儿园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23年应届毕业生;
3.嘉兴市户籍(以2023年7月4日在册为准),具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4.以下情形者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②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③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4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推荐表及师范生证明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社会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涉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2023年 7 月4日前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1542072033@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邮箱报名提交相关材料照片或PDF):
(1)2023年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扫码下载表格);
(2)身份证;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
(4)毕业证书、学历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学校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等);
(7)普通话证书;
(8)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3.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二)考试
考试内容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微课试讲和技能技巧。微课试讲:试讲及回答专家提问(15分钟以内)。技能技巧:自弹自唱规定曲目和才艺展示(1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总成绩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戚老师13967363760;
富老师13511335186;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南湖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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