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平湖市公安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平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平委办发[2018]61号)和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86号)规定,经研究,平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从事科技信息化专业技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前端开发岗位2人;
(二)后端开发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男性(因加班及值班需要);
(四)嘉兴市常住户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
(五)专业素质及专业技能要求。
同时,应聘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二年以上前端开发经验,熟练页面布局和组件抽离,熟悉http交互;
2.熟练掌握HTML、XML、JavaScript、CSS、AJAX、JSON等常用WEB页面技术;
3.熟悉JS前端技术,熟练掌握jQuery及常用UI框架,能实现常用的UI交互效果;
4.熟悉Android开发与应用;
5.具有二年以上后端开发经验,熟练掌握JAVA或.NET应用开发经验,熟练使用Spring、MyBatis等主流框架;
6.熟练掌握MySQL、SQL Server、Oracle Database等一种主流数据库DBA管理技术;
7.熟悉MySQL等关系型数据库,精通SQL和数据结构,具有ORACLE/MySQL等关系型数据库开发经验。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酒后驾车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未满三年或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年收入在10万-18万之间(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具体薪酬根据工作年限、岗位性质及绩效考核确定,实行动态调整。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疗休养、体检等福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9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平湖市公安局(原公安信访窗口)
联系人:唐警官,联系电话:0573-85011599。
报考人员也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66号刑侦大队504室(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或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48403561@qq.com(报名材料原件在笔试前审核)。
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荣誉证书、相关作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二)考试
考试由平湖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实操和面试。笔试开考条件为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2.实操:进行上机实际操作,考核报考人员专业技术技能实际操作水平。实操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面试:按照笔试*30%+实操*30%确定排名,分数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面试采用技术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30%、实操30%和面试4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如遇政审或体检未能通过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平湖市公安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由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前申领 “健康码”、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等工作。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各科目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生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或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考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平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平湖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2日
- 浙江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10-12
- 2025学年浙江嘉兴平湖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48人公告(第二批) 2024-10-12
- 浙江嘉兴平湖市党员爱心合作社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26
- 2024年浙江嘉兴桐乡市梧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10人公告 2024-09-26
- 浙江嘉兴嘉善县卫生健康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型卫生人才10人公告(三) 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