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纪委县监委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长兴人事人才网 2023-08-08 15:48:23
长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长兴县党风廉政电教信息中心(长兴县巡察数据信息管理中心)管理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乡镇、街道、园区)。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5.在现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4日);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加班及繁重工作任务,适合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考人员下载打印《长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报名方式采用浙政钉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
浙政钉报名: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章华:0572-6037848);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报名(长兴县行政中心B幢1305室)。
(二)资格初审
报名后将同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反馈给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参加后续环节。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职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开展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折合成百分制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不唯分取人。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县纪委县监委和拟选调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选调工作后续有关信息将在“清廉长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纪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0572-6037848;传真:0572-6043686。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长兴县纪委
2021年8月7日
相关链接
- 2024下半年浙江湖州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4-10-12
- 2024年浙江湖州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公告 2024-10-11
- 2024年浙江湖州安吉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4-10-11
- 2024年浙江湖州长兴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24-10-11
- 2024年浙江湖州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