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虹星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虹星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岗位1:经济发展办公室1名;
岗位2:党建工作办公室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长兴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7日),中共党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岗位1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岗位2要求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专业;
7.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从事和招聘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政府工作的情形。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虹星桥镇党建工作办(虹星桥镇人民政府A幢104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902987。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 (详见附表1、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印证材料等原件及扫描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数量超过岗位名额1︰15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通过资格审查后岗位报名数量不超过岗位名额1︰15的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
6.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待遇参照虹星桥镇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过程中,考生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确定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虹星桥真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电话:0572-6902987。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附件: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虹星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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