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德清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德清县人民政府 2024-06-26 13:22:16

德清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德清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是公益一类(执法)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条件
 
(一)用工性质及招聘数量: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岗位: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不少于2年;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
 
4、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 月27日—2024年7 月3日。
 
报名地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103室(阜溪街道双山路109号)
 
报名电话:0572-8070107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所提供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和技能测试评分方式,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谈占比40%,技能占比60%),按测评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替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报名资料
 
1.网上自行下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监督方式
 
本次招聘全程由纪检监督,监督电话:0572-8026303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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