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40人公告

来源:水乡运河 2023-03-01 11:00:59

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40名,工作地点: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辖区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条件

序号

岗位

招聘

人数

年龄

要求

性别

要求

专业

条件

报考

条件

1

平安巡防队员1

9

18-35周岁

男性

不限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高中及以上;不得有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从事平安巡防工作的情况;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

2

平安巡防队员2

1

18-35周岁

女性

统计、审计、会计专业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大专及以上;不得有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从事平安巡防工作的情况。

3

办公辅助1

21

18-35周岁

不限

不限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大专及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

办公辅助2

3

18-35周岁

不限

不限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本科及以上;有招商工作经验优先。

5

办公辅助3

1

18-35周岁

不限

统计、审计、会计专业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本科及以上;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6

办公辅助4

5

18-35周岁

不限

建筑、规划、土木工程专业

浙江省内户籍;学历大专及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适合男性。

注: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2月28日,即198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户籍和相关资格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2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三)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

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五)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一)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二)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四)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酒驾、醉驾记录和涉毒问题的;

(五)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六)体表有文身的;

(七)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要求报名人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合审查、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至3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杭州市临平区运河派出所205办公室(运河街道湖潭路132号),咨询电话:0571-86213001(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填写《运河街道编外用工应聘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3张,退役军人需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提供的电子材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材料不全重要信息无法证实、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等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报名人员须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联合审查

面试考核后,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个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或审查不合格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同分,按照笔试成绩高的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批准聘用的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被录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运河街道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报名将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严格执行报考回避制度。报考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

5.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由街道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