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25年毕业生25人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24-11-22 10:04:30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公告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隶属于云南省玉溪市,地处滇中腹地,区城距省城驻地昆明100公里,距玉溪市政府所在地红塔区(红塔集团总部所在地)21公里。境内镶嵌星云湖、抚仙湖两个高原湖泊,全年气候温和湿润,常年平均气温16℃。近年来,江川区卫生健康事业迅速发展,医院规模不断扩大,设备不断更新,医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对医学类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为充实我区医疗队伍,玉溪市江川区决定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
  1.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招聘14人。其中:临床医学9人,麻醉学1人,口腔医学3人,医学影像学1人。
  2.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招聘7人。其中:中医学2人;临床医学3人,医学影像学1人,针灸推拿学1人。
  3.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招聘1人。临床医学1人。
  4.玉溪市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人。预防医学2人。
  5.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招聘1人。医学影像1人。
  以上合计25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毕业年限;年龄35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计算)。
  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报名时间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和招聘学校或校园招聘会现场提前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招聘学校及网址:昆明医科大学(http://job.kmmc.cn)。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
  2024年12月4日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知行楼403教室
  4.报名所需资料:《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粘贴好相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报名。
  应聘者按公布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在多个单位同时报名,若有发现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初选人员确定
  1.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情况。
  2.根据考生报名提供的情况组织资格审查,并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综合测评。对于考生提供的情况,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向考生毕业院校进一步了解、核实,也可通过与考生交谈的方式作进一步了解。
  (四)综合测评资格确认
  初选结束后,适时电话通知进入综合测评资格确认人员。接到通知后,请携带报名时所交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分岗位按初选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五)综合测评
  由综合测评组结合应聘人员的适应岗位要求、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分值为100分,综合测评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以初选评分成绩高者排前;若初选评分仍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考核内容由综合测评组临时决定,以加试成绩高者排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综合测评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拟聘用人员在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在签约当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确定拟聘用人员,超时不签将视为放弃。
  (七)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复检。复检原则上应当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等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了解招聘进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无故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3988498189
  2.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联系人及电话:许老师 13577770686
  3.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 13408729655
  4.玉溪市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蔡老师 18187729596
  5.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13988406968
  (二)监督电话: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77—6161496
  (三)招聘单位网站:玉溪人才网
  附件:
  1.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表
  2.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报名表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2日